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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灵活的签证暂停机制

欧洲议会已支持一项立法,使欧盟更容易取消对存在安全风险或侵犯人权行为国家的免签待遇。

在周二的投票中,欧洲议会议员批准了对欧盟签证暂停机制的改革,该机制涉及目前61个可免签进入申根区进行短期停留(每180天内最多停留90天)的国家。

该机制允许欧盟委员会在出现安全关切时,对特定国家重新实施签证要求——首先临时实施,同时开展调查与对话;若问题持续存在,则可永久实施。适用情形包括内部安全威胁(如相关国家公民所犯严重犯罪数量上升)、庇护申请被拒数量大幅增加、入境被拒人数或逾期居留人数显著上升等。

新增暂停理由

此次改革新增了触发暂停的若干理由,包括:混合威胁(如国家支持的移民工具化行为);引发安全担忧的投资入籍计划(即“黄金护照”);未与欧盟签证政策保持一致;违反《联合国宪章》、国际人权法或国际人道法;以及不遵守国际法院裁决。这些新增理由使暂停依据与最初授予免签待遇的标准保持一致,并旨在形成威慑效应。原有的安全关切及在遣返合作方面缺乏配合等理由将继续保留。

第三国政府官员不得免责

为阻止第三国政府违反短期免签协议条款,新法规将赋予欧盟更大灵活性,可针对应对本国侵犯人权或其他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政府官员暂停其免签待遇。

根据改革,非法滞留人数或严重犯罪案件数量“显著”增加的评估门槛设定为30%;庇护申请认可率偏低的门槛设定为20%。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欧盟委员会也可偏离上述门槛标准。

引述

报告员马特亚日·内梅茨(S&D党团,斯洛文尼亚)表示:“欧洲仍是全球游客和商务旅客访问最多的大陆,因此我们的签证政策是我们最有力的外交政策工具之一。通过现代化的暂停机制,欧盟可在发生严重侵犯人权行为时暂停免签待遇,并可将暂停措施针对政府官员或其他特定群体。这一改革后的机制强化了我们对人权和国际法的承诺。”

后续步骤

该立法已由欧洲议会与理事会谈判代表达成非正式协议,并在全体会议上以518票赞成、96票反对、24票弃权获得通过。尚需理事会正式通过。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生效。

机制运作方式

根据新规则,欧盟委员会(应相关成员国请求或主动发起,并参考欧盟任何机构提供的信息)可启动暂停特定第三国公民免签进入申根区的程序:首先临时暂停,若问题未解决,则转为永久暂停。迄今为止,免签待遇仅被撤销过一次,即针对瓦努阿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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