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法:社会党提交宪法法院进行预防性审查,马塞洛只能等待
布里兰特·迪亚斯向《观察者报》证实,该法案已提交宪法审查。马塞洛解释称,他必须等待宪法法院发表意见后,才能“从政治角度考虑该法案”。
据《表达报》报道,社会党议会党团将向宪法法院申请对新的国籍取得与丧失规则进行预防性审查。社会党议会领袖欧里科·布里兰特·迪亚斯向《观察者报》确认了这一消息。面对社会党的立场,共和国总统马塞洛·雷贝洛·德索萨于本周四向媒体表示,他将等待宪法法院的裁决,之后才可能“从政治角度考量该法律”。据该周刊报道,自1983年宪法法院成立以来,在146份预防性审查申请中,这一宪法赋予政党的特权仅被使用过两次。
总统在此项法律面前的职责是等待宪法法院应50名议员(如果我没记错)的要求安排审理、分发相关文件、作出裁决,然后将裁决送交共和国总统,”他说道。“如果宪法法院认为该法律违宪,总统必须否决;如果法院认为不违宪,总统则有一段时期可从政治角度予以考量,”国家元首补充道。
当被问及是否也将请求宪法法院对这项议会法令或另一项以剥夺国籍为附加处罚的法令进行预防性审查时,马塞洛·雷贝洛·德索萨回答说:“我刚从安哥拉回来,还没来得及仔细阅读这两项法令。我所知的都是从媒体上获得的。”他总结道:“目前我无法发表意见,因为我原计划在未来几天内仔细研读这些法令;我有八天时间。”
10月28日,PSD/CDS-PP政府提出的法案修改了《国籍法》,规定剥夺国籍作为附加处罚。两项法令均获通过:PSD、Chega、IL、CDS-PP 和 JPP 投出157票赞成,PS、Livre、PCP、BE 和 PAN 投出64票反对。周二,这两项法令已送至贝伦宫。
宪法规定,涉及“葡萄牙国籍的取得、丧失与恢复”的立法提案必须以组织法形式制定。根据宪法,在组织法颁布后的八天内,除共和国总统外,总理和五分之一的议员(230名议员中的46名)也可要求对其中任何条款进行预防性审查。在反对国籍法的政党中,包括葡萄牙共产党(PCP)、自由党(Livre)、贝内特党(BE)和国家行动党(PAN),只有社会党(PS)拥有此项权利,因为只有该党议员人数达到议会总席位的五分之一。
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不得颁布”组织法,除非“自收到该组织法之日起已满八天,或在宪法法院就该组织法作出裁决之前,若已提出审查请求,则不得颁布此类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