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社會黨遞交憲法法院進行預防性審查,馬塞洛只能等待
布里蘭特·迪亞斯向《Observador》證實,該法案已提交憲法審查。馬塞洛解釋說,他必須等待憲法法院發表意見,之後才能“從政治角度考慮該法案”。
根據《Expresso》報道,社會黨議會黨團將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新的國籍取得和喪失規則進行預防性審查。社會黨議會領袖歐里科·布里蘭特·迪亞斯(Eurico Brilhante Dias)向《Observador》報社證實了這一消息。面對社會黨的這一立場,共和國總統馬塞洛·雷貝洛·德索薩(Marcelo Rebelo de Sousa)於本週四向記者發表聲明稱,他將等待憲法法院的裁決,之後可能會“從政治角度考慮這項法律”。據該週報報道,自1983年憲法法院成立以來,這項允許政黨提交法律進行審查的憲法特權,在提交給法官的146份預防性評估申請中,僅被使用過兩次。
現在,總統在這項法律面前的職責是等待憲法法院應50名議員(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的要求,安排審理此案,分發相關文件,就此案作出裁決,然後將裁決送交共和國總統,”他說。 “如果憲法法院認為該法律違憲,共和國總統必須予以否決。如果憲法法院認為該法律不違憲,共和國總統則有一段時間對該法律進行政治考量,”國家元首補充道。
當被問及是否也打算請求憲法法院對這項議會法令或另一項規定以剝奪國籍作為附加處罰的法令進行預防性審查時,馬塞洛·雷貝洛·德索薩回答說:“我剛從安哥拉回來,所以還沒來得及仔細閱讀這兩項法令。我所了解的都是剛從媒體上得知的。 ”他總結道:“目前我無可奉告,因為我原本計劃在接下來的幾天裡仔細閱讀這些法令;我有八天的時間。”
10 月 28 日,PSD/CDS-PP 政府提出的法案修改了《國籍法》,並規定喪失國籍作為附加處罰。這兩項法令都獲得通過,PSD、Chega、IL、CDS-PP 和 JPP 投了 157 票贊成,PS、Livre、PCP、BE 和 PAN 投了 64 票反對。週二,這兩項法令被送往貝倫宮。
憲法規定,有關「葡萄牙國籍的取得、喪失和重新取得」的立法提案必須以組織法的形式製定。根據憲法,在組織法頒布後的八天內,除共和國總統外,總理和五分之一的議員(230名議員中的46名)也可要求對其任何條款進行預防性審查。在投票反對國籍法的政黨中,包括葡萄牙共產黨(PCP)、自由黨(Livre)、貝內特黨(BE)和國家行動黨(PAN),只有社會黨(PS)擁有這項權利,因為只有該黨擁有的當選議員人數佔議會總席位的五分之一。
在這些情況下,憲法規定「共和國總統不得頒布」與組織法相對應的法令,「自收到組織法之日起未滿八天,或在憲法法院就組織法作出裁決之前,如果請求憲法法院介入,則不得頒布此類法令」。